這兩天,一條信息在膠原蛋白微信流傳:“親愛的朋友們,近日起,凡是出差、旅游、探親離開本市人員,必須到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同時到所在社區辦理‘便民證’,如出疆人員除了上述兩個證件外還需在社區辦理‘居住證’……”
  “這是條謠言,我區目前完全沒有這樣的制度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綜治辦相關處室負責人韓萬長解釋道。韓萬長說,自治區綜治辦和公安廳今年聯合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便民聯繫卡實施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明確便民聯繫卡制度主要目的是加強疆內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而且只針對特定人群,比如新疆區域內外出務工、務農、經商人員和外出就醫、學習、探親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SD記憶卡租賃房屋的人員,並非所有流動人口都必須辦理。
  至於謠言中提到的出疆還需辦居住證,韓萬長表示,這純住商不動產屬沒有常識,因為居住證制度是流入地管理流動人口的措施。就算要辦,也是出疆後在目的地辦理。
  關賣屋於“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馬俊對記者解釋說:“在人口管理上,只有進行戶口遷移時需要用到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普通人員流動根本不需要,這在全國都一樣。新疆也一樣。”(據人民日報)
  (原標題:新疆澄清外接式硬碟一則微信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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