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日新
  有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全國各地公開“村官”違紀違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額超過千萬的案件有12起,涉案總金額高達22億。中國約60萬的行政村裡有數百萬農村基層幹部,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小村官大腐敗”成為中國社會轉型期一個值得關註的現象。
  “村官”確實是中國最小的官,但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深入,國家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城鎮化的不斷推進,投資興業搞建設,需要“村官”參與的事情愈來愈多,“村官”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大,與此同時,“村官”腐敗的機會也隨之俱增。
  “村官”腐敗首先與一些“村官”本身素質低下有關;其次因“村官”身處偏僻鄉村,是“山高皇帝遠”的政治邊緣,反腐的陽光難以“接地氣”;其三政府對“村官”的監督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監督不到位。在多方麵條件的共同影響下,一些大權在握的“村官”就成了當地“土皇帝”。
  “村官”雖小,腐敗事大。這不僅會導致黨的惠農政策無法“接地氣”,而且會大大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村官”腐敗頻發,亟須加強村幹部的監督機制。為此,政府首先要加快村級民主化建設進程,及時把黨的政策放在當地政務網上公佈;其次要加大村級民主監督力度。最後要加大對腐敗“村官”的處罰力度。只有正本清源,綜合治理,才能形成政通人和的社會環境。 (林日新)  (原標題:“小村官大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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