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3日晚,在紐約市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將黑人小販加納扼喉致死的紐約白人警官丹尼爾?科爾後,抗議的人群涌上紐約曼哈頓街頭,為黑人小販加納呼喊公平和正義。中新社發 阮煜琳 攝
  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外媒4日報道,近日,美國兩起白人警察殺死黑人免訴案震動美國社會,在全美掀起抗議浪潮。在兩起案件中決定不起訴警察的大陪審團系統遭到越來越多的批評,評論稱,美國政府的檢察官能夠“劫持”這一系統,以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大陪審團是美國憲法所規定的司法系統的一部分,制定者認為這是檢驗政府權力的重要舉措。然而,由於近來的事件,大陪審團遭到了許多批評。
  卡托研究所的蒂莫西·林奇稱,這一系統完全在檢察官的控制之下,“如果他們想要控訴,就能夠得到起訴書,如果他們不想,就不會發生”。
  大陪審團與普通的陪審團是完全不同的。大陪審團的會面是秘密的,以保護那些可能不會被起訴的人。檢察官決定陪審團能夠見到哪些證據和證人。一般而言,這一過程中沒有法官或者辯護律師存在。
  林奇稱,大陪審團很少會起訴涉及致命事故的警察,因為檢察官往往不願意針對警察部門,因為他們時常與警察合作。另一個原因則是,美國法律賦予警察很大的決定權,如果他們有理由相信嫌疑人讓某人處於嚴重危險,一般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此前,聖路易斯市檢察官麥卡洛就捍衛了大陪審團的決定,稱他們拒絕起訴槍殺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是依據事實的。麥卡洛稱,大陪審團深度參與了裁決過程,向每一名證人詢問問題,指名要求某個證人,要求具體信息以及實物證據。
  大陪審團是美國司法體系中的一環,相對於平常所稱的陪審團,即審判陪審團,或者小陪審團。目前美國的聯邦司法系統和一部分州的司法系統仍然保留了大陪審團制度。它的基本職能是審查起訴,刑事起訴只有經大陪審團審理通過,才能被提交到法院,因此大陪審團又被稱為“法院的看門人”。
  作為獲得授權的合法團體,大陪審團有權調查潛在犯罪行為,決定是否起訴嫌疑人。大陪審團只能決定是否存在起訴嫌疑人的可能原因,不能決定是否有罪。如果陪審團已經把起訴書交給法院或法官,一個獨立的審判陪審團將判定嫌疑人有罪或宣告他無罪。  (原標題:2名白人警察殺黑人免訴 大陪審團被批遭“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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